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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报告No.1(2021)》 内容简介

发表时间:2021-12-11 11:59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报告No.12021

内容简介

202010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基于该《意见》,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主持的《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报告No.12021)》已开发完成,于202111月已由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

一、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根据《意见》,本报告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应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公司治理。在《意见》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是排在第一位的内容,而其他几个方面的不少内容也是公司治理的应有之义。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从根本上就是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的质量。

二是强化社会责任(含环境保护)。《意见》提出,上市公司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而广义的公司治理也包括社会责任。可见,社会责任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强化企业创新。《意见》指出,要大力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企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越活跃,企业发展就越充满生机和活力。创新不仅仅指技术创新,还包括制度创新,没有制度保障,其他方面的创新就可能只是昙花一现,难以为继。

四是强化绩效与价值。绩效与价值是企业发展的成果。对于上市公司,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会计绩效;其二是市场价值。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撑。

二、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指标体系、计算方法和评价范围

对应于上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四个方面,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指标体系包括四个维度,即公司治理(CG)、社会责任(SR)、企业创新(EI)、绩效与价值(PV,共计122个具体指标。其中,公司治理维度和社会责任维度是在我们历年开发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指标体系基础上优化、压缩,重新组合而成,加之样本量的不同,以及作了相对化的处理(见后文说明),因此,本报告的“公司治理”得分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的得分并不等同,但得分趋势是一致的。另外,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普遍共识的广义公司治理角度,公司治理包括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又包括环境保护,由于社会责任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日渐突出的重要地位,本报告将其独立出来,与公司治理并列。这与我们历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评价中,把社会责任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不同的。

公司治理维度(CG)(一级指标)包括投资者权益保护(MII)、董事会治理(BG)、企业家能力及激励(EAI)、财务治理(FG)四个二级指标,共计81个具体指标

社会责任维度(SR)包括社会责任行为SRB社会责任信息披露(SRD两个二级指标共计19具体指标。

企业创新(EI)包括技术创新投入(TII)、技术创新产出(TIO)、企业创新制度(EII)和管理创新效率(MIE)四个二级指标,共计12个具体指标。

绩效与价值(AP)包括会计绩效(AP)和市场绩效(MP)两个二级指标,共计10个具体指标。

计算出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企业创新、绩效与价值四个分项指数(维度)的相对得分后,利用主成分方法,结合专家打分法(因为主成分法不完全适用),确定了四个分项指数的权重,分别是:公司治理分项指数40%,社会责任分项指数15%,企业创新分项指数20%,绩效与价值分项指数25%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计算公式为:

公式中,CLCQI代表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

本报告的评价数据截至20201231,样本是截止2021331上市满一年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剔除数据不全或无法获得数据的公司,最终得到3615样本上市公司。

三、上市公司质量指数的相对性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是由我们已坚持15年之久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延伸出来的。我们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是基于广义的公司治理理论,因此,前面所列四个方面中,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包括在公司治理中)都已经进行了多年的评价,这就为我们进行“中国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不是从头开始。

但二者又有不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基本上是一种绝对差距评价,即评价标准是国际上先进的公司治理规范,如《G20/OECD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治理相关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等),即“我公司的治理水平距离规范的公司治理还有多大差距”。尽管这些规范也在不断改进中,我们评价的标准也会随之调整,但总体上相对稳定。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则有所不同。尽管其中的公司治理有相对稳定的、先进的国际规范,但社会责任(本报告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基础上对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有所扩充)、企业创新、绩效与价值并没有一致认同的所谓先进标准。因此,本报告计算的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是一种相对值,即“我公司的质量比你公司的质量高”,或“你公司的质量比我公司的质量低”。

相对值计算主要体现在具体指标(本报告标注的第四级指标)与公司质量最终指数值之间各层维度上。在计算出来的各维度初始值的基础上,把各维度初始值最高的那家公司的分值分别设为100然后对其他公司的各维度分值重新计算分值,形成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企业创新、绩效与价值四个方面的相对分值,最后通过加权,得到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这个质量指数是最终值,不再把最高值设为100分后重新计算各公司质量分值。

另外,由于不同行业的差异明显,比如环境保护(作为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在制造业、采矿业等行业非常重要,但在金融业却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有很多数据缺失,故而金融业上市公司剔除较多,这就使得制造业、采矿业等行业就很难与金融业进行比较。因此,尽管本报告进行了不分行业的统一排名,但还是不建议进行行业间比较。尤其是由于金融业剔除上市公司过多,代表性大大减低,因此,即使进行行业间比较,最好也要剔除金融业。将来进一步研究时考虑分行业进行调整。

四、评价上市公司质量意义

《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寻找差距就需要评价,以便找到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缺口”,及时弥补,这就是“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的意义所在。具体来说,包括如下方面:

1)有助于监管机构充分了解上市公司质量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促使监管机构加强上市公司质量的立法和执法工作,使监管更加有的放矢,防患风险于未然。

2)有助于投资者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发现有长期价值的投资对象,有效规避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收益,提高社会稳定性。

3)有助于公司了解自身与其他公司存在的差距,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避免公司股价过度波动。

4)有助于引导股票价格客观反映公司真实绩效,防止股市炒作,避免股市崩盘风险,推动资本市场实现稳定发展并走向成熟。

5)有助于欲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寻找符合自身实际、高质量的合作股东,助推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成功。

6)有助于为上市公司研究提供大数据支持,保证研究结论的客观性和实践性。

五、上市公司质量指数评价的基本结果

(一)地区比较

2020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地区中,东部在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以及在公司治理和绩效与价值两个分项指数中都排名第一;而东北在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以及四个分项指数中都排最后(参见图1至图5)。

注:条形图左边的数字是排名,右边是得分(下同)。

1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的地区排名

2 公司治理分项指数的地区排名

3 社会责任分项指数的地区排名

4 企业创新分项指数的地区排名

5 绩效与价值分项指数的地区排名

(二)所有制比较

从五种所有制划分看,2020年,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在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以及在公司治理、企业创新和绩效与价值三个分项指数中都排名第一;国有强相对控股公司在社会责任分项指数中排名第一;无国有股份公司在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以及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两个分项指数中都排名最后

把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强相对控股公司和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归类为国有控股公司,把国有参股公司和无国有股份公司归类为非国有控股公司,则2020年国有控股公司在公司质量总指数,以及四个分项指数中都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参见图6至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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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的所有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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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司治理分项指数的所有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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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会责任分项指数的所有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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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业创分项指数的所有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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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绩效与价值分项指数的所有制排名

(三)最终控制人比较

    把最终控制人划分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地方国企(或监管机构)、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三类,2020年,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在质量总指数,以及四个分项指数中都排名第一;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在总指数,以及公司治理和企业创新两个分项指数中排名第二;地方国企(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和绩效与价值两个分项中排名第二(参见图11至图15)。

11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的最终控制人排名

12 公司治理分项指数的最终控制人排名

13 社会责任分项指数的最终控制人排名

14 企业创新分项指数的最终控制人排名

15 绩效与价值分项指数的最终控制人排名

(四)上市板块比较

    上市板块划分为沪市主板、沪市科创板、深市主板(原深市中小板已并入深市主板)和深市创业板四个板块。2020年,沪市科创板上市公司在质量总指数,以及公司治理和企业创新两个分项指数中都排名第一;沪市主板在社会责任和绩效与价值两个分项指数中排名第一;深市创业板在质量总指数,以及公司治理和企业创新两个分项指数中都排名第二(参见图16至图20

16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总指数的上市板块排名

17 公司治理分项指数的上市板块排名

18 社会责任分项指数的上市板块排名

19 企业创新分项指数的上市板块排名

20 绩效与价值分项指数的上市板块排名

(五)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名分布

   2020年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名中,从省份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广东、北京和上海,分别有22家、18家和9家,分别占所在省份上市公司总数的3.67%5.59%3.17%;从地区看,东部最多,有72家,占东部上市公司总数的2.83%;从行业看,制造业最多,有68家,占制造业上市公司总数的2.8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9家,占该行业上市公司总数的2.94%;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各有45家和55家,分别占所在类别所有制上市公司总数的4.26%2.15%,国有控股公司占比超过非国有控股公司占比近1倍;从最终控制人看,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地方国企(或监管机构)各有58家、22家和20家,分别占所在类别最终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32%5.91%2.70%;从上市板块看,沪市主板最多,有33家,占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总数的2.38%,沪市科创板尽管最少,只有9家,但占沪市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9.78%(参见图21至图26

注:图中占比是指在所属省份样本公司中的占比。

21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名省份分布

注:图中占比是指在所属地区样本公司中的占比。

22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地区分布

注:图中占比是指在所属行业样本公司中的占比。行业代码依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K.房地产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本报告的3615家样本上市公司中,19个行业均有上市公司。

23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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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中占比是指在所属所有制样本公司中的占比。

24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所有制分布

注:图中占比是指在所属实际控制人样本公司中的占比。

25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最终控制人分布

注:图中占比是指在所属上市板块样本公司中的占比。

26 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前100上市板块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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